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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

國立臺南大學附中102學年度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一、目  的:
1、促進全校教職員工生珍惜地球資源及培養公德心,增進校園學習環境品質。
2、建立學生垃圾減量分類、資源回收之知識與技能,養成良好生活態度與習慣。

二、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

三、實施方式:

(一)   學生部分
1、一般垃圾:每日第七節下課應將教室內不可回收之一般垃圾倒在垃圾車上,不可留置教室內。
請夜校同學在放學前將一般垃圾清理後倒垃圾車旁黑色大桶內,可回收資源置於教室各資源回收桶(箱)內不必倒掉。
2、可回收資源:
鐵  罐:清洗後才可丟回收桶。
鋁  罐:清洗並壓扁後才可丟回收桶。
寶特瓶:瓶蓋取下,瓶身清洗(礦泉水瓶不必)並壓扁才可丟回收桶。
玻璃類:玻璃瓶、罐及其他玻璃製品,請先用紙類包好以免割傷。
鋁箔包:吸管及吸管套取下後壓扁,才可丟回收桶。
牛奶盒(新鮮屋):清洗拆平後才可丟回收桶。
飲食紙容器類(紙餐盒、飲料紙杯、泡麵紙碗):清洗疊平後才可丟回收桶。
飲食塑膠容器類(飲料塑膠杯、塑膠餐盒、優酪乳瓶、養樂多、各種塑膠瓶等):清洗疊平後才可丟回收桶。塑膠袋為一般垃圾,不在回收之列。
飲食保利龍碗、杯:清洗疊平後才可丟回收桶。
紙類:廢紙、計算紙、舊報紙等紙製品(請用塑膠繩捆綁)。
電池類:水銀電池、鹼性電池、鋰電池、鎳鎘電池等,放置各班廢電池回收桶內。
廢棄燈管:日光燈等,請小心避免打碎。
光碟片:置於紙類回收盒內。
請夜校同學配合辦理。

(二)   教職員工部分各處宿舍請配合辦理。

四、實施分類所須用品:
  1、資源回收垃圾桶每班三個:由衛生組提供(本96年度由環保署經費提供三年級部分共15班50桶) 。
  2、紙類回收盒:請各班自行準備,可向合作社索取紙箱。
  3、廢乾電池回收桶:由衛生組提供。

五、實施流程:

1、設置資源回收室一間。
2、各班環保股長督導班級垃圾分類清理與回收事宜。
3、各班所回收之紙張滿箱後,紙張捆綁好,搬送至資源回收室放置。
4、各班所回收之廢乾電池請在滿桶時送至資源回收室。
5、各班所回收之上列其他資源,由各班環保股長安排值日生於每日中午十二時二十五至五十五分午休時間,送至資源回收室。
6、收一般垃圾及可回收資源時間及位置:

(1)早上8點半前:垃圾車上可倒樹葉、樹枝;黑色大桶可倒一般垃圾;橘色大桶可倒可回收資源(專供垃圾車工讀生使用,其他同學不可將可回收資源倒在此桶內)。

(2)早上8點半工友倒完樹葉、樹枝後至下午4點間:垃圾車上可倒一般垃圾。

(3)下午4點工友倒完一般垃圾後至隔日早上8點半間:垃圾車上可倒樹葉、樹枝;夜校一般垃圾請倒在垃圾車旁黑色大桶內。

(4)中午午休時間:資源回收室可倒可回收資源。 

六、獎  懲:

1、每天早自修時間由學生環評糾察評分,值週教官、任課教師、衛生組、環保工讀生及其他師長亦得隨時提供意見或資料送衛生組辦理。

2、早上、中午與下午由環保工讀生在各個倒垃圾地點及資源回收室檢查垃圾分類情形,每週若發現同一個班級未做好分類達5次以上(含5次) ,則視情節輕重懲處環保或內、外衛生股長。並取消該班參加「班際整潔比賽資源回收項目比賽資格,敬請配合辦理。

3、各班參加「班際整潔比賽」資源回收項目比賽,於學期末計算資源回收項目名次加總,並依總名次分為三等,依等級高低分配回收金以茲鼓勵。

七、本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規定或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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