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美術教室器材設備之維,提供學生陶冶性情與藝術修養之良好環境,特訂定此管理 辦法。 二、本教室之管理使用,由美術教師負責,非經教師同意,不得進入本教室。 三、上課時由教師開鎖,各班應先檢查門窗、玻璃、窗簾等設備是否完整,若有缺失或損壞, 請登記於使用記錄簿,並請教師聯絡總務處進行整修。 四、進入美術教室請依規定入坐,不可任意調換位置、遲到或早退。 五、嚴禁學生攜帶飲料或食品進入美術教室,違者記警告壹次,並採累計處罰。 六、垃圾請放入垃圾桶內,以維護教室整潔。 七、故意毀損公物者除照價賠償外,並依校規記過處分。 八、禁止在教室內嬉戲追逐,以免發生意外。 九、下課前請任課老師要求學生整理教室: 甲、清潔自己座位附近地板。 乙、清除垃圾桶內垃圾同時更新塑膠袋。 丙、關閉日光燈及電扇、冷氣機、確實關好門、窗。 十、美術教室未清潔或清潔工作欠佳班級,由教務處逕送學務處扣該週整潔分數五至十五分, 並通知任課教師及班導師協助改進。 十一、本管理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為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