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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士兵甄選對象

一、年齡:年滿 18 歲至 32 歲以下。
二、學歷: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三、身分:未役男女青年。
 
 

國軍113年志願士兵甄選簡章(另開新視窗)(pdf)

113年招募文宣資料

福利待遇說明

志願士兵生效日起,支領
二等兵待遇新臺幣35,320元
一等兵待遇新臺幣37,040元
上等兵待遇新臺幣38,770元
(以上待遇包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保險、退撫、主副食及健保等費用。

各項補助與加給

各項待遇均依行政院正式核定發放金額及支給規定為準。

依所得稅法第2條課徵綜合所得稅。

各項補助

結婚補助

2個月本俸

生育補助

2個月本俸

喪葬補助

3至5個月本俸

子女教育補助

500~35,800元

國內進修

與職務相關可申請補助金

各項加給

外離島加給

7,700~20,000元

高山加給

1,030~8,240元

飛彈修護加給

2,000元

特戰加給

2,200~10,800元

海勤加給

2,500~20,000元

戰鬥部隊加給

3,000~5,000元

網路戰勤務加給
(須持有相關證照)

5,000~50,000元

儀隊勤務加給

3,000~5,000元

戰航管勤務加給

4,100元(士兵)

電訊偵測勤務加給

4,100元(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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