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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士兵甄選對象
一、年齡:年滿 18 歲至 32 歲以下。
二、學歷: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三、身分:未役男女青年。
113年招募文宣資料
福利待遇說明
志願士兵生效日起,支領
二等兵待遇新臺幣35,320元
一等兵待遇新臺幣37,040元
上等兵待遇新臺幣38,770元
(以上待遇包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保險、退撫、主副食及健保等費用。
二等兵待遇新臺幣35,320元
一等兵待遇新臺幣37,040元
上等兵待遇新臺幣38,770元
(以上待遇包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保險、退撫、主副食及健保等費用。
各項補助與加給
各項待遇均依行政院正式核定發放金額及支給規定為準。
依所得稅法第2條課徵綜合所得稅。
各項補助
結婚補助 | 2個月本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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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補助 | 2個月本俸 |
喪葬補助 | 3至5個月本俸 |
子女教育補助 | 500~35,800元 |
國內進修 | 與職務相關可申請補助金 |
各項加給
外離島加給 | 7,700~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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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加給 | 1,030~8,240元 |
飛彈修護加給 | 2,000元 |
特戰加給 | 2,200~10,800元 |
海勤加給 | 2,500~20,000元 |
戰鬥部隊加給 | 3,000~5,000元 |
網路戰勤務加給 | 5,000~50,000元 |
儀隊勤務加給 | 3,000~5,000元 |
戰航管勤務加給 | 4,100元(士兵) |
電訊偵測勤務加給 | 4,100元(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