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快樂愛閱人比賽實施辦法
一、實施目的:提高圖書利用率,發揮物盡其用功能,增進學生讀書風氣,蔚成書香氣息。
二、實施對象:
(一)第一學期為各年級學生。
(二)第二學期為一、二年級學生。
三、實施時間:
(一)第一學期為該學期開學日至翌年一月公告日止。
(二)第二學期為該學期開學日至六月公告日止。
四、實施方式:
(一)鼓勵學生到館借閱實體書、實體期刊或線上借閱電子書。到館借書者須憑學生證借書(每人每次至多借閱三冊),十四天內歸還。電子書使用辦法,請詳閱圖書館公告或詢問圖書館人員。
(二)為使比賽發揮最大效力,無論團體優勝班級或個人優勝,該班或該生均須於該學期借閱至少三十冊(含)以上,始得列入名次統計。團體組優勝班級該學期借閱總人數合計需達5(含)人以上,始得列入名次統計。
五、獎勵:
(一)統計每學期借書冊數(實體書、實體期刊及電子書合計)最多之班級與個人,錄取該年級團體前三名、個人前三名。各名次得從缺。
(二)個人組得獎同學借書額度提高為:第1名6冊、第2名5冊、第3名4冊,並贈送圖書1冊。
(三)團體優勝班級及個人優勝部份由校長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六、附則:
(一)本辦法除公告外,分送各班導師,請導師多加宣導及鼓勵。
(二)學生借用圖書如有遺失或破損,依照圖書館閱覽規則處理。
(三)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