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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施 / 選課方式

選課流程圖

教務處:
預估開課科目,訂定選課時段

教務處:
1.實施選課輔導
2.舉辦學生團體分流選課說明會

學生:
1.參加選課說明會
2.領取選課單
3.與導師、輔導教師會談
4.填劃選課單

教務處:
統計選課、排課、公佈班級選課一覽表及加退選時段

導師、學程主任:
審核學生選課單

 

『選課原則』
1.充分介紹學程學習內容:於入學初與每個學期初充分介紹綜合高中每個學程的學習內容與特色。
為學生個別化分析學習進路,以為學生選課依據。
2.訂定學程學習基本原則:為維繫知識的完整性與學生升學競爭力,訂定學程的基本課程,
建議學生選課時應以選課基本原則為主,搭配個人興趣為輔。
3.訂定最低選修人數,輔導學生改選其他課程:選修課程依法訂定最低選修人數為15人,
特殊情形可以降低最低人數為10人,在選修人數較少的課程,利用輔導室的功能協助學生
轉選其他適當課程。
4.預選作業:在學期末實施下學期預選作業,以適當安排師資與瞭解學生學習動向,適當提供輔導。
5.實施內容:
(1)核心課程:各專門學程核心課程為26個學分。
(2)選修課程:各專門學程開設專精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
(3)跑班選課:依學程不同會有不同之跑班情形。
(4)空白課程:未選修課程之同學皆以空白課程之實施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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